2019一级消防实务考点第二篇:建筑耐火等级的确定
建筑耐火等级的确定
在防火设计中,建筑整体的耐火性能是保证建筑结构在火灾时不发生较大破坏的根本,而单一建筑结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是确定建筑整体耐火性能的基础。建筑耐火等级是由组成建筑物的墙、柱、楼板、屋顶承重构件和吊顶等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共分为四级。
具体分级中,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是以楼板的耐火极限为基准,再根据其他构件在建筑物中的重要性和耐火性能可能的目标值调整后确定的。
不同耐火等级厂房和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单位: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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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二级耐火等级建筑采用不燃烧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对于甲、乙类生产或储存的厂房或仓库,由于其生产或储存的物品危险性大,因此这类生产场所或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而且对这类场所的防火安全性能的要求也较之其他类型的生产和仓储要高,在设计、使用时都应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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