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实务考点第三篇:泡沫灭火系统型式的选择
泡沫灭火系统型式的选择
泡沫灭火系统主要适用于提炼、加工生产甲、乙、丙类液体的炼油厂、化工厂、油田、油库,为铁路油槽车装卸油品的鹤管栈桥、码头、飞机库、机场及燃油锅炉房、大型汽车库等。在火灾危险性大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其他危险场所,灭火优越性非常明显。
一、系统选择基本要求
1、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宜选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固定式、半固定式或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应符合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油罐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宜为固定式,应选用液上喷射系统。
3、储罐区泡沫灭火系统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烃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可选用液上喷射、液下喷射或半液下喷射系统;
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或半液下喷射系统;
外浮顶和内浮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系统;
烃类液体外浮顶储罐、内浮顶储罐、直径大于18m的固定顶储罐以及水溶性液体的立式储罐,不得选用泡沫炮作为主要灭火设施;
高度大于7m、直径大于9m的固定顶储罐,不得选用泡沫枪作为主要灭火设施;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