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工程项目发承包模式
工程项目发承包模式
一、总分包模式 1.总分包模式有: 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 2)DBO模式(设计-建造-运营); 3)交钥匙模式等。 2.特点: (1)有利于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 (2)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3)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 (4)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一般均能做到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的相互搭接。 (5)选择总承包单位的范围小,一般合同金额较高。 (6)对总承包单位而言,责任重、风险大,需要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获得高额利润的潜力也比较大。 二、平行承包模式 特点: 1.有利于优选承包单位。 2.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 3.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工程设计与施工阶段有可能形成搭接关系,缩短建设工期。 4.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量大。 5.工程造价控制难度大。一是由于总合同价不易短期确定,从而影响工程造价控制的实施;二是由于工程招标任务量大,需控制多项合同价格,从而增加了工程造价控制的难度。 6.相对于总分包模式而言,平行承包模式不利于发挥那些技术水平高、综合管理能力强的承包单位的综合优势。 三、联合体承包模式 特点: 1.对建设单位而言,合同结构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有利于工程造价和建设工期的控制。 2.对联合体而言,可增强竞争能力,也可增强抗风险能力。 四、合作体承包模式 几家公司自愿结成合作伙伴,成立一个合作体,以合作体的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意向合同(也称基本合同)。达成协议后,各公司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在合作体的统一计划、指挥和协调下完成承包任务。 特点: 1.建设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量小,但风险较大。 2.各承包单位之间既有合作的愿望,又不愿意组成联合体。 五、CM承包模式 由建设单位委托一家CM单位承担项目管理工作,该CM单位以承包单位的身份进行施工管理,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设计活动,组织快速路径的生产方式,使工程项目实现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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