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黔造价〔2012〕1号
各市(州)工程造价归口管理机构,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各有关单位:
附件:贵州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贵州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贵州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资格考试、登记、从业、继续教育、变更、自律和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实施细则。
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资格证明,资格证书在全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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