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4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晋建办综函〔2015〕94号)的要求,现将我省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格审核部门:资格审核工作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负责,按照报考人员工作单位的属地管理原则进行。
二、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地点: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联系电话和地址详见附件2)
资格审核有关材料
1.《资格考试审核表》(详见附件3)一式二份,由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
3.与资格审核表一致的二寸红底照片一张,在照片背后需用黑色中性笔注明个人的姓名、档案号,用于证书制作。
四、审核注意事项
(二)资格审核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资格审核部门拒绝接收审核材料。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取消有效期内的全部合格成绩,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三年内禁止参加任何执业资格类考试,我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审核依据标准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二)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附:2014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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