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沈阳造价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
2015年5月29日来源:来源: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分享到 微信QQ好友新浪微博腾讯微博qq空间
导读:2014年沈阳造价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5月12日至5月28日。
参加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物业管理师、招标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药师、经济、测绘师、注册设备监理师、会计中级、审计、统计、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沈阳考区的考生:
一、发放时间
二、发放地点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原沈阳市劳动局)二楼。
三、证书发放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二)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免试条件指定的材料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七)造价工程师、物业管理师、招标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药师、测绘师、注册设备监理师考生领取证书后,须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和证书在规定时间到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B座)一楼办事大厅加盖公章。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三)证书发放咨询电话:12333。
一、发放时间
二、发放地点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原沈阳市劳动局)二楼。
三、证书发放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二)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免试条件指定的材料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七)造价工程师、物业管理师、招标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药师、测绘师、注册设备监理师考生领取证书后,须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和证书在规定时间到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B座)一楼办事大厅加盖公章。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三)证书发放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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