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黑龙江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2012年5月8日来源: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分享到 微信QQ好友新浪微博腾讯微博qq空间
导读:2011黑龙江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发放时间:2012年5月17日至6月15日每天上午,节假日除外,地址: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南岗区长江路130号乐业大厦一楼)。
关于发放2011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地)人社局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一、发证办法
2.在各市(地)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1张2寸照片到当地人社局发证部门办理。
2012年5月17日至6月15日每天上午,节假日除外。
三、其他事宜
2.在各市(地)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考区发证部门”一栏验当地发证部门水印。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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