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上属驻潍单位:
一、办理方式
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负责本县市区通过人员的报考资格复审工作,各县市区通过人员携带规定材料到相应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复审和办理证书手续。
1、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
3、报名时所持的证书原件(如有遗忘请查看当年报名文件);
5、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1寸、2寸各1张(1寸照片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粘贴在资格证书上)。
各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时,请携带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合格人员名单、《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两寸照片、通过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证书办理时间:5月9日——5月19日(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电话:8053687
附件:造价工程师合格人员名单
一、办理方式
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负责本县市区通过人员的报考资格复审工作,各县市区通过人员携带规定材料到相应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复审和办理证书手续。
1、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
3、报名时所持的证书原件(如有遗忘请查看当年报名文件);
5、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1寸、2寸各1张(1寸照片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粘贴在资格证书上)。
各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时,请携带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合格人员名单、《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两寸照片、通过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证书办理时间:5月9日——5月19日(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电话:8053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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