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0
关于浙江省2010-2011年度优秀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12年1月21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地 址:杭州市湖墅南路503号迪尚商务大厦中楼9楼
附件1:浙江省2010-2011年度优秀造价工程师名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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