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公示
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公示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核合格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http://www.mohurd.gov.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2010年8月31日至2010年9月13日。
任何借公示之名,要求公示企业参加任何公告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与我部无任何关系,均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无关系。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74
邮政编码:10083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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