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计价控制辅导设备购置费的构成
2011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计价控制辅导设备购置费的构成
2011年5月5日来源: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分享到 微信QQ好友新浪微博腾讯微博qq空间
导读:小编特整理2011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计价控制辅导设备购置费的构成,包括国产、进口设备原价的构成及计算;设备运杂费的构成及计算;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的构成及计算等主要考点知识内容,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一、设备购置费的构成及计算
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
国产设备原价一般指的是设备制造厂的交货价,或订货合同价。
国产标准设备是指按照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图纸和技术要求,由我国设备生产厂批量生产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设备。国产标准设备原价有两种,即带有备件的原价和不带有备件的原价。
国产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尚无定型标准,各设备生产厂不可能在工艺过程中采用批量生产,只能按一次订货,并根据具体的设计图纸制造的设备。非标准设备原价有多种不同的计算方法,如成本计算估价法、系列设备插入估价法、分部组合估价法、定额估价法等。按成本计算估价法,非标准设备的原价由以下各项组成:
材料费=材料净重×(1+加工损耗系数)×每吨材料综合价
加工费=设备总重量(吨)×设备每吨加工费
辅助材料费=设备总重量×辅助材料费指标
(5)废品损失费。
(7)包装费。
(9)税金: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增值税率
单台非标准设备原价={[(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1+专用工具费率)×(1+废品损失费率)+外购配套件费]×(1+包装费率)-外购配套件费}×(1+利润率)+销项税金+非标准设备设计费+外购配套件费
进口设备的原价是指进口设备的抵岸价,即抵达买方边境港口或边境车站,且交完关税等税费后形成的价格。进口设备抵岸价的构成与进口设备的交货类别有关。
进口设备的交货类别可分为内陆交货类、目的地交货类、装运港交货类。
目的地交货类。即卖方在进口国的港口或内地交货,有目的港船上交货价、目的港船边交货价(FOS)和目的港码头交货价(关税已付)及完税后交货价(进口国的指定地点)等几种交货价。它们的特点是: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是以目的地约定交货点为分界线,只有当卖方在交货点将货物置于买方控制下才算交货,才能向买方收取货款。这种交货类别对卖方来说承担的风险较大,在国际贸易中卖方一般不愿采用。
2.进口设备抵岸价的构成及计算
(1)货价(FOB)。
国际运费(海、陆、空)=原币货价(FOB)×运费率
(3)运输保险费:
(4)银行财务费。一般是指中国银行手续费,可按下式简化计算:
(5)外贸手续费:
(6)关税:
(7)增值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额=(到岸价+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海关监管手续费=到岸价×海关监管手续费率(一般为0.3%)
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到岸价+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率
1.设备运杂费的构成
(1)运费和装卸费。国产设备由设备制造厂交货地点起至工地仓库(或施工组织设计指定的需要安装设备的堆放地点)止所发生的运费和装卸费。
(3)设备供销部门的手续费。
设备运杂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率
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是指新建或扩建项目初步设计规定的,保证初期正常生产必须购置的没有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仪器、工卡模具、器具、生产家具和备品备件等的购置费用。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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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
国产设备原价一般指的是设备制造厂的交货价,或订货合同价。
国产标准设备是指按照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图纸和技术要求,由我国设备生产厂批量生产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设备。国产标准设备原价有两种,即带有备件的原价和不带有备件的原价。
国产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尚无定型标准,各设备生产厂不可能在工艺过程中采用批量生产,只能按一次订货,并根据具体的设计图纸制造的设备。非标准设备原价有多种不同的计算方法,如成本计算估价法、系列设备插入估价法、分部组合估价法、定额估价法等。按成本计算估价法,非标准设备的原价由以下各项组成:
材料费=材料净重×(1+加工损耗系数)×每吨材料综合价
加工费=设备总重量(吨)×设备每吨加工费
辅助材料费=设备总重量×辅助材料费指标
(5)废品损失费。
(7)包装费。
(9)税金: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增值税率
单台非标准设备原价={[(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1+专用工具费率)×(1+废品损失费率)+外购配套件费]×(1+包装费率)-外购配套件费}×(1+利润率)+销项税金+非标准设备设计费+外购配套件费
进口设备的原价是指进口设备的抵岸价,即抵达买方边境港口或边境车站,且交完关税等税费后形成的价格。进口设备抵岸价的构成与进口设备的交货类别有关。
进口设备的交货类别可分为内陆交货类、目的地交货类、装运港交货类。
目的地交货类。即卖方在进口国的港口或内地交货,有目的港船上交货价、目的港船边交货价(FOS)和目的港码头交货价(关税已付)及完税后交货价(进口国的指定地点)等几种交货价。它们的特点是: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是以目的地约定交货点为分界线,只有当卖方在交货点将货物置于买方控制下才算交货,才能向买方收取货款。这种交货类别对卖方来说承担的风险较大,在国际贸易中卖方一般不愿采用。
2.进口设备抵岸价的构成及计算
(1)货价(FOB)。
国际运费(海、陆、空)=原币货价(FOB)×运费率
(3)运输保险费:
(4)银行财务费。一般是指中国银行手续费,可按下式简化计算:
(5)外贸手续费:
(6)关税:
(7)增值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额=(到岸价+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海关监管手续费=到岸价×海关监管手续费率(一般为0.3%)
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到岸价+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率
1.设备运杂费的构成
(1)运费和装卸费。国产设备由设备制造厂交货地点起至工地仓库(或施工组织设计指定的需要安装设备的堆放地点)止所发生的运费和装卸费。
(3)设备供销部门的手续费。
设备运杂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率
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是指新建或扩建项目初步设计规定的,保证初期正常生产必须购置的没有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仪器、工卡模具、器具、生产家具和备品备件等的购置费用。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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