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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合同的履行、变更

来源:互联网 2017-02-28 23:29
1.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2.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
②履行地点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④履行方式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按有利于实施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3.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
②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承担责任。
①因债务权人分立。债权人分立、合并或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中止履行或将标的物提存。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合同主体的变更实质上就是合同的转移。
2.合同的转让
①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除非经受让人同意,否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
2)合同债务(义务)转移
②原债务人享有的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也随债务转移而由新债务人享有;
①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适用上述债权债务转让;
③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1.终止的原因
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合同履行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将标的物提存:A.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B.债权人下落不明;C.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D.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债权人可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②采取补救措施。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⑤定金。
1)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据法律规定或约定解决。
1)对于一般的合同争议,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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