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管理理论与法规考试复习经典资料(十二)
276、设备、材料的采购报价应已指定的交货地为基础,价格应包括成本、保险费和运费,如为进口设备,还应包括关税和进口税
278、设备、材料的采购评标中可采用综合评标价法(采购机组、车辆等大型设备时--一般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运输费用、交货期、付款条件、零配件和售后服务、设备性能和生产能力)、全寿命费用评标法、最低投标价法(技术规格简单的初级商品、原材料、半成品)或百分评定法。
280、FIDIC---99合同包括以下4份新的合同文本:施工合同条件(影响最大,应用最广)、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合同的简短格式
282、FIDIC合同条件适用的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和各种工程,包括工业于民用建筑、疏浚工程、土壤改善工程、道桥工程、水利工程、港口工程
284、FIDIC《施工合同条件》指定分包商是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选定,完成某项特定工作内容并与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的特殊分包商,他与一般分包商处于同等地位,处于承包商的管理之中,给指定分包商的付款从暂定金额内开支
286、业主提前占用,业主占用日为竣工日;因非承包商原因导致不能进行规定的竣工检验时,以本该进行竣工检验日为竣工日
288、缺陷通知期:竣工日开始至工程师颁发履约证书(按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施工义务的证明)为止的日历天数,次要部位半年、主要工程及设备大多1年,个别重要设备1.5年缺陷通知期的延长不应超过竣工日后2年
290、预付款的保函金额==预付款额
292、争端发生后,承包商和业主应采取的措施:将争端交给工程师、承包商应继续进行施工合同双方应当共同对争端裁决委员会的支付条件,由双方各支付酬金的一半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但仲裁机构无强制执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94、调整合同单价的原则:⑴此项工作实测的工程量比报表规定量变动大于10%⑵变更的工程量*单价超过了接受合同款额的0.01%⑶变更造成该项工作每单位工程量费用变动超过1%
296、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⑴当事人违约(表现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⑵不可抗力事件⑶合同缺陷⑷合同变更⑸工程师指令(工程师要求的加速施工、谋项工作的更换等)⑹其它第三方原因
298、索赔处理的原则:以合同为依据、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300、索赔的依据:⑴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认可的计划、图纸等⑵双方来往的信件和会议纪要(要经过签署)⑶进度及化和现场条件⑷气象资料、工程检查报告⑸国家有关法律、指令等
302、合理补偿承包商索赔的条款:业主的直接原因---工期、费用、利润均索赔;不可抗力---工期和费用索赔;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事件---工期索赔
304、工期索赔的计算:网络图计算法和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时间的索赔);比例计算法的公式为: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的时间:工期索赔值=受干扰部分的合同价*该受干挠部分工期拖延时间/原合同总价对于已知额外增加工程量的价格:工期索赔值=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值*原合同总工期/原合同总价
306、工程价款结算的意义:⑴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⑵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⑶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
308、预付备料款限额由主要材料(含外购件)占工程造价的比重、材料储备期、施工工期决定备料款限额=年度承包工程总值*主要材料所占比重*材料储备天数/年度施工日历天数对于只包定额工日(不包括材料定额)的工程项目,可以不付预料款来源:www.examda.com
310、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步骤工程量测量与统计---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师核实并确认—建设单位认可并审批----支付工程进度款
312、合同收入包括两部分:合同的初始收入、合同因变更、索赔、奖励等构成的收入
314、发包人应承担防护措施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已及临界交通要道附近的施工
316、办理竣工结算一般为:竣工结算工程价款=预算(概算)或和同价款+施工过程中的调整数额-预付款及已经结算工程价款-保修金
318、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方法有: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实际价格调整法、调价文件计算法、调值公式法(对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的结算,一般均采用该法)
320、专制机械设备的结算一般分为3个阶段:预付款(签订合同后制造前10%~20%)、阶段付款、最终付款(保证期结束后的付款)
相关推荐:造价工程管理理论与法规考试复习经典资料(六)
278、设备、材料的采购评标中可采用综合评标价法(采购机组、车辆等大型设备时--一般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运输费用、交货期、付款条件、零配件和售后服务、设备性能和生产能力)、全寿命费用评标法、最低投标价法(技术规格简单的初级商品、原材料、半成品)或百分评定法。
280、FIDIC---99合同包括以下4份新的合同文本:施工合同条件(影响最大,应用最广)、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合同的简短格式
282、FIDIC合同条件适用的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和各种工程,包括工业于民用建筑、疏浚工程、土壤改善工程、道桥工程、水利工程、港口工程
284、FIDIC《施工合同条件》指定分包商是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选定,完成某项特定工作内容并与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的特殊分包商,他与一般分包商处于同等地位,处于承包商的管理之中,给指定分包商的付款从暂定金额内开支
286、业主提前占用,业主占用日为竣工日;因非承包商原因导致不能进行规定的竣工检验时,以本该进行竣工检验日为竣工日
288、缺陷通知期:竣工日开始至工程师颁发履约证书(按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施工义务的证明)为止的日历天数,次要部位半年、主要工程及设备大多1年,个别重要设备1.5年缺陷通知期的延长不应超过竣工日后2年
290、预付款的保函金额==预付款额
292、争端发生后,承包商和业主应采取的措施:将争端交给工程师、承包商应继续进行施工合同双方应当共同对争端裁决委员会的支付条件,由双方各支付酬金的一半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但仲裁机构无强制执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94、调整合同单价的原则:⑴此项工作实测的工程量比报表规定量变动大于10%⑵变更的工程量*单价超过了接受合同款额的0.01%⑶变更造成该项工作每单位工程量费用变动超过1%
296、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⑴当事人违约(表现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⑵不可抗力事件⑶合同缺陷⑷合同变更⑸工程师指令(工程师要求的加速施工、谋项工作的更换等)⑹其它第三方原因
298、索赔处理的原则:以合同为依据、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300、索赔的依据:⑴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认可的计划、图纸等⑵双方来往的信件和会议纪要(要经过签署)⑶进度及化和现场条件⑷气象资料、工程检查报告⑸国家有关法律、指令等
302、合理补偿承包商索赔的条款:业主的直接原因---工期、费用、利润均索赔;不可抗力---工期和费用索赔;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事件---工期索赔
304、工期索赔的计算:网络图计算法和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时间的索赔);比例计算法的公式为: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的时间:工期索赔值=受干扰部分的合同价*该受干挠部分工期拖延时间/原合同总价对于已知额外增加工程量的价格:工期索赔值=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值*原合同总工期/原合同总价
306、工程价款结算的意义:⑴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⑵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⑶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
308、预付备料款限额由主要材料(含外购件)占工程造价的比重、材料储备期、施工工期决定备料款限额=年度承包工程总值*主要材料所占比重*材料储备天数/年度施工日历天数对于只包定额工日(不包括材料定额)的工程项目,可以不付预料款来源:www.examda.com
310、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步骤工程量测量与统计---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师核实并确认—建设单位认可并审批----支付工程进度款
312、合同收入包括两部分:合同的初始收入、合同因变更、索赔、奖励等构成的收入
314、发包人应承担防护措施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已及临界交通要道附近的施工
316、办理竣工结算一般为:竣工结算工程价款=预算(概算)或和同价款+施工过程中的调整数额-预付款及已经结算工程价款-保修金
318、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方法有: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实际价格调整法、调价文件计算法、调值公式法(对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的结算,一般均采用该法)
320、专制机械设备的结算一般分为3个阶段:预付款(签订合同后制造前10%~20%)、阶段付款、最终付款(保证期结束后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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