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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造价工程师辅导:缔约过失责任

来源:互联网 2017-02-28 23:34
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无效的缔约过程。其构成条件:一是当事人有过错。若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二是有损害后果的发生。若无损失,亦不承担责任。三是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造成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来源:考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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