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09年岩土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的通知
关于公布2009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41号)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础考试
(二)专业考试
2、注册工程师各专业(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二、领证须知
2、2009年首次报名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专业考试的考生已于审核时提交了照片,不用再交照片。
4、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专业考试全部科目合格的考生,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尚未将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到各省市,目前尚不能确定领取日期,领取时间网上另行通知(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
三、特别提醒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来源:233网校-岩土工程师考试责编:ljwzmznd评论纠错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