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辅导:住宅设计原理、规范与评价标准
第二节 住宅设计原理、规范与评价标准
一、我国现行住宅层数划分的规定
多 层 4-6层
高 层 10-30层
每套必须独门独户,并应有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使用面积分别不小于34、45、56、68m2。
起居室应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面积不应小于12m2。起居室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无直接采光的厅,其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0m2。
1.厨房面积不小于4-5m2;
3.应妥善安排洗、切、烧功能,设备布置要符合操作流程,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m;
卫生间
2.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或厨房。
4.套内应设洗衣机位置。
1.普通住宅层高不宜高于2.8m
3.厨房、卫生间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m;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地面净距不得低 于1.9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1.每套住宅应设阳台或平台。
3.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m。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5.阳台、雨罩应做有组织排水;雨罩应做防水,阳台宜做防水。
1.人口过道净宽不宜小于1.2m;通往卧室、起居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lm;通往厨房、卫生间、贮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0.9m。过道拐弯处的尺寸应便于搬运家具。
3.套内楼梯的梯段净宽:一边临空时不应小于0.75m;两侧有墙时不应小于0.9m。楼梯踏步宽不小于0.22m,高不大于0.20m,扇形踏步转角距扶手边0.2m处宽度不应小于 0.22m。
1.外窗窗台距楼、地面净高小于0.9m时,应有防人身坠落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不受此限。底层外窗和阳台门、下沿低于2m且紧邻走廊或公用上人屋面上的窗和门,应采取防卫措施。
3.各部位门洞最小宽度:户门0.9m;卧室、起居室门0.9m;厨房门0.8m;卫生间、 阳台门0.7m。高度均不小于2m。
楼梯和电梯
2.楼梯踏步宽不小于0.26m,高不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小于0.9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m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 0.1lm。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4.7层及7层以上住宅或最高住户人口楼面距底层室内地面高度16m以上住宅必须设 置电梯。当中间层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时,层数由该层算起。顶层为跃层时作1层计。
6.高层住宅电梯宜每层设站。非每层设站时,不设站层数不应超过两层。塔式和通廊式高层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联通。
走廊和出人口
2.作主要通道的外廊宜做成封闭外廊,并设可开启的窗扇。走廊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m。
4.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处应有识别标志;可按户设置信报箱。高层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应设门厅、管理室及信报间。
垃圾收集设施
2.住宅设垃圾管道时,垃圾管道不得紧邻卧室、起居室布置。垃圾管道最小断面为:多层住宅0.4m见方;中高层住宅0.5m见方;高层住宅0.6m见方。垃圾斗及垃圾斗门应耐腐蚀,关闭严密。垃圾管道顶部应通出屋面,底部应设封闭的垃圾间。
1.住宅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内。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对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采取措施。
3.地下室、半地下室应采取防水、防潮及通风措施;采光井应采取排水措施。
1.严禁布置存放和使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物品的商店、车间、仓库,并不应布置产生噪声、振动和污染环境卫生的商店、车间和娱乐设施。
3.住宅建筑中不宜布置锅炉房、变压器室及其他有噪声振动源等设备用房。如确需布置,应符合防火、隔声及有关专业规范规定。
四、室内环境
1.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的居住空间超过四个时, 其中宜有两个能获得日照。日照标准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
3.卧室、起居室应有与室外空气直接流通的自然通风。单朝向住宅应采取通风措施。自然通风房间的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面面积的比值,卧室、起居室、明卫生间不小于1/20,厨房不小于1/10并不得小于0.6m2。严寒地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设通风换气设施,厨房、卫生间应设自然通风道。
1.住宅应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质量,采取冬季保温和夏季隔热、防热以及节约采暖和空调能耗的措施。
3.寒冷、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住宅建筑的西向居住空间的朝西外窗均应采取遮阳措施;屋顶和西向外墙应采取隔热措施。
隔声
2.卧室、起居室宜布置在背向噪声源的一侧。
五、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1.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
3.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
5,住宅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
7.套型阳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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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考试大-注册建筑师考试责编:liuya评论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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