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09年第24批岩土工程师人员初始延续领章通知
各有关单位:
自本通知网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有关单位带好介绍信,到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证章领取手续。
领证地点:小木桥路683号1楼领证(章)处
附:注册人员领章名单
自本通知网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有关单位带好介绍信,到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证章领取手续。
领证地点:小木桥路683号1楼领证(章)处
附:注册人员领章名单
来源:233网校-岩土工程师考试责编:ljwzmznd评论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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