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岩土师考试基础辅导地质灾害之崩塌(2)
1.崩塌体的识别方法
(1)坡体大于45度、且高差较大,或坡体成孤立山嘴,或凹形陡坡;
(3)坡体前部存在临空空间,或有崩塌物发育,这说明曾发生过崩塌,今后还可能再次发生。
如位于长江兵书宝剑峡出口右岸的链子崖危岩体即是有名的还在崩塌的崩塌体。组成坡体的灰岩形成高达100多米的陡壁,陡崖被众多的宽大裂缝深深切割,致使临江绝壁大有摇摇欲坠之势。对长江航运构成了很大的威胁。据史书记载,该处历史上几千年来曾多次发生崩塌堵江断航事件,这说明崩塌作用具有多发性的特点,在预测崩塌的可能性时,应考虑这个特点。
岩崩发生的时间大致有以下的规律:
(2)强烈地震过程之中。主要指的震级在6级以上的强震过程中,震中区(山区)通常有崩塌出现。
(4)水库蓄水初期及河流洪峰期。水库蓄水初期或库水位的第一个高峰期,库岸岩、土体首次浸没(软化),上部岩土体容易失稳,尤以在退水后产生崩塌的机率最大。
3.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可能诱发崩塌
(1)采掘矿产资源。我国在采掘矿产资源活动中出现崩塌的例子很多,有露天采矿场边坡崩塌,也有地下采矿形成采空区引发地表崩塌。较常见的,如煤矿、铁矿、磷矿、石膏矿、粘土矿等。
(3)水库蓄水与渠道渗漏……这里主要是水的浸润和软化作用,以及水在岩(土)体中的静水压力、动水压力可能导致崩塌发生。
(5)强烈的机械震动。如火车、机车行进中的震动、工厂锻轧机械震动,均可引起诱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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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33网校-岩土工程师考试责编:zlr评论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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