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岩土师基础辅导地质灾害及其分类
灾害:大体可以说:凡危害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条件的事件通称为灾害。
地质灾害是诸多灾害中与地质环境或地质体的变化有关的一种灾害,主要是由于自然的和人为的地质作用,导致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发生变化,当这种变化达到一定程度,其产生的后果给人类和社会造成危害的称之为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塩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就其成因而论,主要由自然作用导致的地质灾害称自然地质灾害;主要由人为作用诱发的地质灾害则称人为地质灾害。
根据不同的地质作用引发的地质灾害,可分为两大类,地球内部动力作用引发的称为内动力地质灾害。如地震、火山、地热害等,地球外部动力作用引发的称之为外动力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有时发生地震时,在山区亦会引发崩塌与滑坡,这就是地震诱发的次生灾害。
相关推荐:2011岩土工程师辅导资料土的生成和组成
2011年岩土师基础辅导:锚喷(网)联合支护
来源:233网校-岩土工程师考试责编:zlr评论纠错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