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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考点 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调试

来源:互联网 2017-03-01 01:17
导读: 233网校注册消防工程师网2015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第三篇第十四章考点- 火灾自动报警安装调试。

第二节系统安装与调试

一、布线
2)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控制设备、扬声器的线路,当采用金属软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做密封处理。
①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
③管子长度每超过10m,有2个弯曲时。
4)金属管子入盒,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吊装线槽或管路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①线槽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③线槽转角或分支处。
6)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时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二、系统主要组件安装
1)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对组件进行检查,组件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控制器类设备的安装要求
1)控制器类设备在消防控制室内的布置要求:
②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④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lm的通道。
2)控制器类设备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1.8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面0.1~0.2m。
4)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的安装要求:
②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
④导线穿管、线槽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
6)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1.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
2)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
2.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2)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光路上应无遮挡物,并应保证接收器避开日光和人工光源的直接照射。
1)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及敷设方式;探测器应采用专用固定装置固定在保护对象上。
4.敷设在顶棚下方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探测器至顶棚距离宜为0.1m,探测器的保护半径应符合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保护半径要求;探测器至墙壁距离宜为1~1.5m。
1)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及敷设方式;感温光纤应采用专用固定装置固定。
6.光栅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
2)光栅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每个光栅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符合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要求,光纤光栅感温段的弯曲半径应大于300mm。
1)根据设计文件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确定探测器的管路安装位置、敷设方式及采样孔的设置。
8.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
2)探测器与保护目标之间不应有遮挡物;应避免光源直接照射探测器的探测窗口;探测器在室外或交通隧道安装时,应有防尘、防水措施。
1)探测器的底座应安装牢固,与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应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10.其他事项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要求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1)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装置严禁安装。
3)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墙上安装时,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1.8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面0.1~0.2m。
1)同一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集中安装在金属箱内。模块应独立支撑或固定,安装牢固,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等措施。隐蔽安装时在安装处应有明显的部位显示和检修孔。
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器的安装要求
2)光警报器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不宜在同一面墙上,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应大于1m。
消防专用电话、电话插孔、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宜安装在明显、便于操作的位置;当在墙面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消防专用电话和电话插孔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1)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电池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当安装在密封环境中时应有通风措施。
3)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不应安装在有可燃气体的场所。
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在探测器周围应适当留出更换和标定的空间;在有防爆要求的场所,应按防爆要求施工。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收器的窗口应避免日光直射,发射器与接收器之间不应有遮挡物。
1)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安装位置,有防爆要求的场所,应按防爆要求施工。
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采用专用固定装置固定在保护对象上。
交流供电和36V以上直流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接地保护,其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相连接。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按规定测量接地电阻,并作记录,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对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器、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消防专用电话、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动装置、防火卷帘控制器、区域显示器、防火门监控器、火灾警报装置等设备应分别进行单机通电检查。
调试前应切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并将任一个总线回路的火灾探测器以及该总线回路上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部件相连接后,接通电源。按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有关要求采用观察、仪表测量等方法逐个对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2)使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部位的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1min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应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再使其他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控制器的再次报警功能。
4)使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6)使总线隔离器保护范围内的任一点短路,检查总线隔离器的隔离保护功能。
8)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并在备电工作状态下重复本条第7款检查。
10)依次将其他回路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重复检查。
1)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逐个检查每只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功能,探测器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对于不可恢复的火灾探测器应采取模拟报警方法逐个检查其报警功能,探测器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当有备品时,可抽样检查其报警功能。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
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对不可恢复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采用模拟动作的方法使报警按钮动作,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1.调试准备
1)将消防联动控制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
3)将备调回路模块与其控制的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相连。
2.调试要求
①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
③当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⑤检查屏蔽功能。
⑦使至少50个输入/输出模块同时处于动作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最大负载功能。
2)接通所有启动后可以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
①按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使相应的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火灾报警信号的情况、发出联动控制信号的情况、模块动作的情况、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动作的情况、受控现场设备动作的情况、接收联动反馈信号及各种显示情况。
4)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要求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依次手动启动相应的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的情况、模块动作的情况、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动作的情况、受控现场设备动作的情况、接收联动反馈信号及各种显示情况。
6)依次将其他备调回路的输入/输出模块及该回路模块控制的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相连接,切断所有受控现场设备的控制连线,接通电源,重复1)~4)项检查。
将区域显示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显示盘》的有关要求,采用观察、仪表测量等方法逐个对区域显示器进行下列功能的检查并记录:
2)消音、复位功能。
4)对于非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的区域显示器,应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和故障报警功能。
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有关要求,采用观察、仪表测量等方法逐个对消防专用电话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2)使消防电话总机与消防电话分机或消防电话插孔间的连接线断线、短路,消防电话主机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并显示出故障部位;故障期间,非故障消防电话分机应能与消防电话总机正常通话。
4)在消防控制室与所有消防电话、电话插孔之间互相呼叫与通话;总机应能显示每部分机或电话插孔的位置,呼叫音和通话语音应清晰。
6)检查消防电话主机的群呼、录音、记录和显示等功能,各项功能均应符合要求。
1)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有关要求,采用观察、仪表测量等方法逐个对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进行下列功能的检查并记录:
②使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与扬声器间的广播信息传输线路断路、短路,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并显示出故障部位。
④检查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的监听、显示、预设广播信息、通过传声器广播及录音的功能。
2)每个回路任意抽取一个扬声器,使其处于断路状态,其他扬声器的工作状态不应受影响。
逐一将火灾声光警报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通电源。操作火灾报警控制器使火灾声光警报器启动,采用仪表测量其声压级,非住宅内使用室内型和室外型火灾声警报器的声信号至少在一个方向上3m处的声压级应不小于75dB,且在任意方向上3m处的声压级应不大于120dB。具有两种及以上不同音调的火灾声警报器,其每种音调应有明显区别。火灾光警报器的光信号在100~5001x环境光线下,25m处应清晰可见。
将传输设备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通电源。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有关要求,采用观察、仪表测量等方法逐个对传输设备进行下列功能的检查并记录,传输设备应满足标准要求:
2)切断传输设备与监控中心间的通信线路,传输设备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4)检查火灾报警信息的接收与传输功能。
6)检查故障报警信息的接收与传输功能。
8)检查手动报警功能。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1)操作显示装置使其显示建筑总平面布局图、各层平面图和系统图,图中应明确标示出报警区域、疏散路线、主要部位,显示各消防设备的名称、物理位置和状态信息。
3)检查消音和复位功能。
5)使具有多个报警平面图的显示装置处于多报警平面显示状态,各报警平面应能自动和手动查询,并应有总数显示,且应能手动插入使其立即显示首火警相应的报警平面图。
7)检查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功能。
气体灭火控制器
1)检查自检功能。
3)使气体灭火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短路,气体灭火控制器应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5)给气体灭火控制器输入设定的启动控制信号,控制器应有启动输出,并发出声、光启动信号。
7)检查控制器的延时功能,设定的延时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9)按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相应的联动控制信号,检查气体灭火控制器的控制输出是否满足设计的逻辑功能要求。
11)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逐个将防火卷帘控制器与消防联动控制器、火灾探测器、卷门机连接并通电,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按钮,防火卷帘控制器应能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防火卷帘启、闭和停止的反馈信号。
防火卷帘控制器接收到首次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自动关闭到中位处停止;接收到二次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继续关闭至全闭状态。
防火门监控器
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监控器应能接收来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信号,并在30s内向释放器发出启动信号,点亮启动总指示灯,接收释放器的反馈信号。
检查防火门监控器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主、备电源的转换应不使监控器发生误动作。
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核对系统中各种控制装置使用的备用电源容量,电源容量应与设计容量相符。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
1)手动启动应急电源输出,应急电源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不能同时输出,且应在5s内完成应急转换。
3)断开应急电源的主电源,应急电源应能发出声音提示信号,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接通主电源,应急电源应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
5)具有手动和自动控制功能的应急电源处于自动控制状态,然后手动插入操作,应急电源应有手动插入优先功能,且应有自动控制状态和手动控制状态指示。
①使任一输出回路保护动作,其他回路输出电压应正常。
③使配接单相交流负载的交流三相输出应急电源的任一相停止输出,其他两相应能正常工作,并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
8)使应急电源充电回路与电池之间、电池与电池之间的连线断线,应急电源应在100s内发出声、光故障信号,声故障信号应能手动消除。
切断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将任一回路与控制器相连接后,接通电源。按现行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有关要求,采用观察、仪表测量等方法逐个对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的检查并记录,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满足标准要求:
2)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4)消音和复位功能。
6)高限报警或低、高两段报警功能。
8)控制器最大负载功能,使至少4只可燃气体探测器同时处于报警状态。
10)依次将其他回路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相连接,重复本条第2)~8)款的检查。
依次逐个对探测器施加达到响应浓度值的可燃气体标准样气,采用秒表测量、观察等方法检查探测器的报警功能,探测器应在30s内响应;撤去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在60s内恢复到正常监视状态。对于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除按要求检查报警功能外,还应将发射器发出的光全部遮挡,采用秒表测量、观察等方法检查探测器的故障报警功能,探测器相应的控制装置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切断监控设备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将任一备调总线回路的电气火灾探测器与电气火灾监控器相连,接通电源。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有关要求,采用观察、仪表测量等方法逐个对电气火灾监控器进行下列功能的检查并记录,电气火灾监控器应满足标准要求:
2)使监控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监控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部位的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监控器应在1min内发出报警信号;再使其他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检查监控器的再次报警功能。
4)使监控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监控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6)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8)依次将其他备调回路与监控器相连接,重复本条第2)~5)款检查。
1)按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有关要求,采用观察方法逐个对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满足标准要求:
②检查监控探测器特有的其他功能。
①采用发热试验装置给监控探测器加热,检查其报警功能。
其他受控部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性能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泵组式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显示要求
2)显示消防水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报警阀、压力开关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消防水箱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网最低压力报警信息。
2.消火栓系统的显示要求
2)显示消防水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消火栓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及位置等信息、消防水箱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网最低压力报警信息。
3.气体灭火系统的显示要求
2)显示系统的驱动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防护区域中的防火门、防火阀、通风空调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4.泡沫灭火系统的显示要求
2)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4)显示消防水泵和泡沫液泵的联动反馈信号。
1)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3)显示延时状态信号、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
1)显示防排烟系统风机电源的工作状态。
3)显示防排烟系统的风机和电动排烟防火阀、电控挡烟垂壁、电动防火阀、常闭送风口、排烟阀、电动排烟窗的联动反馈信号。
1)显示防火门监控器、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等动态信息。
3)显示防火卷帘和常开防火门的联动反馈信号。
1)显示消防电梯电源的工作状态。
3)显示电梯动作的反馈信号及消防电梯运行时所在楼层。
1)显示各消防电话的故障状态。
3)显示受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故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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