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枣庄物业管理师证书办理通知
关于办理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企业法律顾问、造价、招标师、物业管理师、一级建造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1、《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贴一寸照片,盖报考时单位公章,如调动工作,盖现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表中“申报资格”填“考试名称”,“证书编号”“管理号”可通过合格人员名单查询);其他项目按报考时如实填写;
3、准考证(如丢失,则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送材料时间:周一至周五
材料报送后的下周四、周五
下午:14:00——16:30
非枣庄考区考生证书发放事宜请咨询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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