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11土地估价师考试:物权法出台背景

来源:互联网 2017-03-01 01:40
2011土地估价师考试:物权法出台背景 来源:233网校2010年12月3日【233网校: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一)《物权法》出台背景、实施时间:

1、《物权法》出台背景及实施时间: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物权法》重要条款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二条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五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六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例题:土地产权变动的法定公示方式是( )。(2006年《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试题)
B.交付
D.使用

答案:A

例题: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 )规定。
B.法律
D.部门规章

答案:B

例题:《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 ) (200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试题)

答案:×

欢迎访问考试大土地估价师考试网 》》》查看考试资料和试题

来源:考试大-土地估价师考试

责编:txl评论纠错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