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土地估价师:土地制度改革(land reform)的含义
2010年土地估价师:土地制度改革(land reform)的含义
来源:233网校2010年2月5日【233网校: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土地制度改革”,在土地经济学上通称之为“土地改革”,泛指对人地关系与人关系制度上的改革及方法上的改进。来源于考试大。一般来说,土地制度改革的涵义限定在两个主要方面:一是对狭义土地制度,即地权制度上的改革,是指对不良地权制度所引起的不良土地占有与利用关系的改革;二是对土 经营方式不合理、不科学致使资源浪费、生产落后,以谋求改进使生产效能增大。以上二者,当以地权制的改革为主,故又称地权制度改革为土地改革。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土地制度改革”,在土地经济学上通称之为“土地改革”,泛指对人地关系与人关系制度上的改革及方法上的改进。来源于考试大。一般来说,土地制度改革的涵义限定在两个主要方面:一是对狭义土地制度,即地权制度上的改革,是指对不良地权制度所引起的不良土地占有与利用关系的改革;二是对土 经营方式不合理、不科学致使资源浪费、生产落后,以谋求改进使生产效能增大。以上二者,当以地权制的改革为主,故又称地权制度改革为土地改革。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土地制度改革应是针对土地制度上的存在问题,为谋求改进而进行的改革。土地制度的改革与建设具有法制性,而最终须由国家政府作出裁定和实施,并成为人们行为的规范。由于土地制度改革是由国家政权对其社会内部制度的改革,这就决定了土地制度改革应具有一国原有土地制度自身发展和完善的实质涵义。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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