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抗震加固工程质量监管
校舍抗震加固工程质量监管
来源:考试大2011年8月8日【考试大:考试专家,成就梦想!】
“5.12”汶川地震后,国家对《防震减灾法》进行修订,提高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抗震设防水平。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宣布将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简称“校安工程”),要求用三年时间,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对出现险情的危房进行集中重建,从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二、特点
校安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实施中小学校安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2009年全国已开工校舍面积1.18亿平方米,已竣工5650万平方米。校舍安全工程要在三年时间内对所有不符合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的校舍进行加固改造,涉及面很广,工程量很大,任务十分艰巨。
由于各地校舍加固、重建工程工作量大,短期内周转安置困难,而且要保证在三年内完成,工程工期相当紧张。同时,工程资金需求量很大,筹措难度高,相当部分地区的校舍加固工程均须垫资施工。
在东部发达地区和内陆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区,近些年建设的新校舍主要采用框架结构,而老建筑大多采用砖混结构和砖木结构,这些房屋由于当时建造标准低,且使用年限较长,部分材料老化,结构整体性较差。同时,有相当数量的房屋是分几次建造,新老结构以不规范形式相连,结构体系复杂。
由于不同地区在自然条件、建设环境、建设成本等方面存在差异,又要考虑不同结构、不同年代建筑的加固改造需求,房屋采取的加固形式也五花八门;框架结构主要采取粘钢、碳纤维、加大截面等方式加固;砖混结构墙体一般采用双面钢筋网片砂浆面层加固,为增加房屋整体刚度,也可在砖混结构外加构造柱和圈梁。
1.未办妥行政审批手续,提前开工
2.加固验收规范尚未出台,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不统一
3.施工过程中随意改变加固措施
4.抗震鉴定不到位、检测与实际不符
四、质量监督设想
为支持国家校安工程,保证学校按时投入正常教学,各质量监督机构可在工程未办妥施工许可证、提前开工之前,部署和开展质量监管工作,提前介入,以保证政府监督的全面性和连续性,从而对施工现场加固工程质量做到全面掌握、全面控制。
在加固工程验收规范正式出台前,制定区域内加固工程质量监管暂行办法,规范加固工程质量监管的形式和程序,明确材料检测项目和数量,并完善质量监管要点和验收流程,以利于加固工程质量监管的操作规范和统一标准实施。
在加固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总包单位、加固专业分包单位进行加固工程开工条件验收,工程受监监督机构应监督开工条件验收。开工条件验收应形成书面资料,经各方签字盖章,受监监督机构备案,并留存监督档案。
设计单位应在加固工程开工前,对现场施工单位进行专项设计交底,将加固形式、材料选用、施工要求及细部构造、节点处理在设计交底会上告知施工单位,并应有书面记录,作为施工依据。施工单位也应将图纸中未明确的问题向设计提出,在得到设计单位明确答复后进行正式施工。
加固工程全面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单位要求,选取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样板件施工,样板件应经建设、设计、监理单位认可,并应形成书面认可文件。加固施工均应按经各方认可的样板件进行施工。样板件应包含不同部位的所有加固形式,重点突出细部构造和节点处理,有利于现场施工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加固设计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加固设计。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影响加固效果的变更要求应进行重新计算后,出具设计变更修改图,并须报原审图机构重新审查认可。施工单位应对设计单位出具的修改图纸和重新审图情况,进行档案管理,并严格按经审图通过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质量监管机构应按照盖有审图章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档案的资料进行现场加固质量监督。
对工程建筑面积、建安工程量满足一定要求的加固工程,可参加优质结构的评选,以促进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积极性。
目前,质量监管队伍对加固工程的业务技术水平仍须进一步提高,相关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技术培训;对施工质量优良、管理体系完善的加固工程,可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观摩活动,从而提高质量监管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
“5.12”汶川地震后,国家对《防震减灾法》进行修订,提高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抗震设防水平。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宣布将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简称“校安工程”),要求用三年时间,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对出现险情的危房进行集中重建,从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二、特点
校安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实施中小学校安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2009年全国已开工校舍面积1.18亿平方米,已竣工5650万平方米。校舍安全工程要在三年时间内对所有不符合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的校舍进行加固改造,涉及面很广,工程量很大,任务十分艰巨。
由于各地校舍加固、重建工程工作量大,短期内周转安置困难,而且要保证在三年内完成,工程工期相当紧张。同时,工程资金需求量很大,筹措难度高,相当部分地区的校舍加固工程均须垫资施工。
在东部发达地区和内陆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区,近些年建设的新校舍主要采用框架结构,而老建筑大多采用砖混结构和砖木结构,这些房屋由于当时建造标准低,且使用年限较长,部分材料老化,结构整体性较差。同时,有相当数量的房屋是分几次建造,新老结构以不规范形式相连,结构体系复杂。
由于不同地区在自然条件、建设环境、建设成本等方面存在差异,又要考虑不同结构、不同年代建筑的加固改造需求,房屋采取的加固形式也五花八门;框架结构主要采取粘钢、碳纤维、加大截面等方式加固;砖混结构墙体一般采用双面钢筋网片砂浆面层加固,为增加房屋整体刚度,也可在砖混结构外加构造柱和圈梁。
1.未办妥行政审批手续,提前开工
2.加固验收规范尚未出台,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不统一
3.施工过程中随意改变加固措施
4.抗震鉴定不到位、检测与实际不符
四、质量监督设想
为支持国家校安工程,保证学校按时投入正常教学,各质量监督机构可在工程未办妥施工许可证、提前开工之前,部署和开展质量监管工作,提前介入,以保证政府监督的全面性和连续性,从而对施工现场加固工程质量做到全面掌握、全面控制。
在加固工程验收规范正式出台前,制定区域内加固工程质量监管暂行办法,规范加固工程质量监管的形式和程序,明确材料检测项目和数量,并完善质量监管要点和验收流程,以利于加固工程质量监管的操作规范和统一标准实施。
在加固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总包单位、加固专业分包单位进行加固工程开工条件验收,工程受监监督机构应监督开工条件验收。开工条件验收应形成书面资料,经各方签字盖章,受监监督机构备案,并留存监督档案。
设计单位应在加固工程开工前,对现场施工单位进行专项设计交底,将加固形式、材料选用、施工要求及细部构造、节点处理在设计交底会上告知施工单位,并应有书面记录,作为施工依据。施工单位也应将图纸中未明确的问题向设计提出,在得到设计单位明确答复后进行正式施工。
加固工程全面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单位要求,选取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样板件施工,样板件应经建设、设计、监理单位认可,并应形成书面认可文件。加固施工均应按经各方认可的样板件进行施工。样板件应包含不同部位的所有加固形式,重点突出细部构造和节点处理,有利于现场施工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加固设计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加固设计。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影响加固效果的变更要求应进行重新计算后,出具设计变更修改图,并须报原审图机构重新审查认可。施工单位应对设计单位出具的修改图纸和重新审图情况,进行档案管理,并严格按经审图通过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质量监管机构应按照盖有审图章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档案的资料进行现场加固质量监督。
对工程建筑面积、建安工程量满足一定要求的加固工程,可参加优质结构的评选,以促进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积极性。
目前,质量监管队伍对加固工程的业务技术水平仍须进一步提高,相关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技术培训;对施工质量优良、管理体系完善的加固工程,可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观摩活动,从而提高质量监管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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