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综合辅导:施工总承包工程管理模式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程管理理论与实践都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并逐渐形成了一些较为完善的工程管理模式。但自我国加入WTO以后,建筑业对工程管理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使目前在我国广泛采用的施工总承包工程管理模式暴露出各种弊端与不足。本文针对施工总承包工程管理模式作进一步优化,以期能找出一种较为适合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的工程管理模式。
1、我国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现状分析
在该模式中,业主只选择一个施工总承包商。总包商可在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将专业工程和部分分项工程发包给分包商。施工总包商向业主承担整个工程的施工责任,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分包商对总包商负责,并接受总包商的监督,与业主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各项目介入方的具体关系如下:业主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包商,以及施工总包商与分包商是经济法律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与总包商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工作协调关系。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优点在理论界已形成共识,在此就不再赘述,笔者仅对其存在的弊端与不足作分析介绍:
(2)对工程项目较熟悉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的服务范围过于狭窄,一般不介入项目的施工阶段,从而造成设计与施工严重脱节,设计变更多,增加项目的投资。
2、工程总承包工程管理模式优化探讨
a)由业主派出代表与业主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派出的咨询工程师组成工程项目部,负责项目全过程的宏观控制,主要发挥其在项目决策阶段的作用,以避免单纯由业主决策而造成的失误;
c)拓宽设计单位对项目的服务范围,通过派住项目监理部的设计工程师代表承担部分施工监理工作,并根据施工的具体实施情况对设计做出及时的优化,减少不必要的设计变更。这样,设计单位就在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担当不同的角色,即在项目的设计阶段负责设计工作,在项目的施工阶段提供管理咨询;
优化模式中的项目参与方与现行管理模式基本不变,只是对各参与方的职权结构、项目介入深度作了适当的调整,使国内工程项目的运作更加接近国际工程咨询的模式,有利于加快我国工程管理咨询业科学化、国际化的进程。
3、保障工程管理优化模式实施的对策建议
(2)明晰“业主”概念,规范业主行为国内工程的业主很多是国有企业,包括国家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由于国有企业的法人还不能真正做到责权分明,业主代表的身份有其模糊性。“业主”概念的模糊性还体现在政府的角色上,由于政府在建筑业中的特殊地位,它在工程项目尤其是在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资中具有双重角色:一方面它是业主,通过对建筑市场的绝对性占领建立一套如何承包、建设、运营工程项目的范例;另一方面,它又是一个宏观调控者,制定各种法律来规范整个建筑市场。针对上述问题可采取以下对策:
来源:233网校-投资项目管理师责编:mawei评论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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