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的三种基本类型
融资租赁合同的三种基本类型
来源:233网校2010年2月9日【233网校: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1)典型的融资租赁合同,即与融资租赁合同相关的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和出租人是同一人。这是融资租赁合同的一种最主要的形式。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直接向出卖人购回选定的租赁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并由承租人交付租金。由于其省事省时,手续简便的特点,这种形式的合同大受当事人的青睐,我国融资租赁业务中大多采取此种形式的合同。
(3)回租式融资租赁合同,即合同的承租人和相关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是同一人的合同。这种合同形式一般在以下两种情形下被采用:(a)企业资金不足而又急需某种设备,此时,企业先出资从制造商那里购置所需的租赁物,转售给租赁公司,然后再从租赁公司租回租赁物使用;(b)企业资金不足,但拥有大型设备或生产线,此时,可将本企业原有的大型设备或生产线先卖给租赁公司,收取现款,以解燃眉之急,在售出设备的同时向租赁公司办理租赁手续,由企业继续使用原有设备。 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有学者主张根据这种分类标准,融资租赁合同除上述三种类型外,还包括:
(2)托购转租式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的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不是出租人,而是他人。此时,在转租式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同相关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之间需订立委托代理协议(参见《融资租赁理论探讨与实务操作》,裘企阳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此外,根据其他分类标准,融资租赁交易还可以分为杠杆租赁、委托租赁、卖主租赁、节税租赁,等等。但由于这些标准都不涉及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都不构成专门的融资租赁合同类别。
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4-6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3年度专...查看全部
(1)典型的融资租赁合同,即与融资租赁合同相关的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和出租人是同一人。这是融资租赁合同的一种最主要的形式。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直接向出卖人购回选定的租赁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并由承租人交付租金。由于其省事省时,手续简便的特点,这种形式的合同大受当事人的青睐,我国融资租赁业务中大多采取此种形式的合同。
(3)回租式融资租赁合同,即合同的承租人和相关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是同一人的合同。这种合同形式一般在以下两种情形下被采用:(a)企业资金不足而又急需某种设备,此时,企业先出资从制造商那里购置所需的租赁物,转售给租赁公司,然后再从租赁公司租回租赁物使用;(b)企业资金不足,但拥有大型设备或生产线,此时,可将本企业原有的大型设备或生产线先卖给租赁公司,收取现款,以解燃眉之急,在售出设备的同时向租赁公司办理租赁手续,由企业继续使用原有设备。 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有学者主张根据这种分类标准,融资租赁合同除上述三种类型外,还包括:
(2)托购转租式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的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不是出租人,而是他人。此时,在转租式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同相关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之间需订立委托代理协议(参见《融资租赁理论探讨与实务操作》,裘企阳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此外,根据其他分类标准,融资租赁交易还可以分为杠杆租赁、委托租赁、卖主租赁、节税租赁,等等。但由于这些标准都不涉及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都不构成专门的融资租赁合同类别。
来源:233网校-设备监理工程师责编:sf评论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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