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2014年监理工程师考后资格复审及2013年资格补审通知
关于2014年度监理工程师、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税务师、社会工作者、
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质量专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
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监理工程师等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以及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资格补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2014年度监理工程师、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税务师、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管理咨询师、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质量专业资格考试且该项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合格的应试人员。
特别提醒:补审仅限2013年考试通过人员,今后不再进行补审。
1.审查时间为:9月10日—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应资格证书、聘书等其他材料的原件。
滚动考试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首次报名参加考试当年年底(有有效合格科目)。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试人员请关注“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证书发放公告,按公告教师招聘网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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