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筑师物理与设备知识辅导:建筑结构抗震(4)
抗震设计标准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抗震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7、8和9度地区建筑的抗震设计和隔震、消能减震设计。设防烈度高于9度地区的建筑,其抗震设计应按专门规定进行抗震设计。
各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2)乙类建筑,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3)丙类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除抗震规范有具体规定外,对乙、丙、丁类建筑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训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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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考试大-注册建筑师考试责编:liuya评论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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