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人事处: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8:00—11:00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14:00—17:00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2012年9月16日
8:00—12:00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8:00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二、报考条件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和报考条件,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方向选报。
三、取得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条件
基础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专业科目;符合免试基础课条件的,可直接参加专业课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即可申请取得相关类别执业资格。
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12日9:00至2012年6月25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6月13日至2012年6月27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政府人社(职改)部门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6月25日至6月27日。
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
2、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
(3)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职业实践时间和设计业绩的证明;
上述资料经现场核对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考生和所在单位要对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各种证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各省辖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资格审查资料交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由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打印填写《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到到省辖市人社(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免试科目的考生,经省辖市人社(职改)部门初审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楼D525B房间)进行资格终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
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试报名工作由档案存放的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报名,档案存放在省辖市的按省辖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程序办理,档案存放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的按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程序办理。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
1.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99号)文件规定和我省有关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一级结构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60元,共计120元;一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120元,共计240元;二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120元,共计240元。
报名费:每人10元
4.按照豫发改收费[2009]2148号文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5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80元。
2012年9月10日9:00至9月16日14: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
(一)各省辖市、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异地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2.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4.2012年度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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