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2年福建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建设执业注册管理中心2012年5月17日【考试大——我选择,我喜欢】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2]5号)精神,2012年度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5—1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专业,下同)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专业,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后;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先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3)办理。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商公务员局(人事局)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5月22日至6月21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非首次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前一年度的准考证号和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网上审核后,直接网上缴费。原报考信息中的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的需打印报名表,并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于6月19-21日到所属报名点审核。
1、首次报考人员经网上报名后须于2012年6月19-21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统一为A4纸。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于6月27日前使用国内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菜单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1]111号)规定: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为二科,每科80元,每人16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科135元,每人540元。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
报考人员于9月1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达到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可凭身份证件到原报名点领取,也可委托邮寄。
(三)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今年将不再统一配发《基础考试手册》,考生禁止携带任何参考资料。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专业考试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五、其它事宜
2、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应于6月27日前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汇总,报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经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委会审定后,生成准考证供考生网上下载打印。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公寓307、305室,电话:0591-87667921、87557935、87615694。
2.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附件下载 来源:考试大-化工工程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2]5号)精神,2012年度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5—1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专业,下同)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专业,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后;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专业案例考试(下)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先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3)办理。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商公务员局(人事局)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5月22日至6月21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非首次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前一年度的准考证号和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网上审核后,直接网上缴费。原报考信息中的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的需打印报名表,并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于6月19-21日到所属报名点审核。
1、首次报考人员经网上报名后须于2012年6月19-21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统一为A4纸。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于6月27日前使用国内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菜单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1]111号)规定: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为二科,每科80元,每人16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科135元,每人540元。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
报考人员于9月1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达到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可凭身份证件到原报名点领取,也可委托邮寄。
(三)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今年将不再统一配发《基础考试手册》,考生禁止携带任何参考资料。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专业考试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五、其它事宜
2、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应于6月27日前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汇总,报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经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委会审定后,生成准考证供考生网上下载打印。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公寓307、305室,电话:0591-87667921、87557935、87615694。
2.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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