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1年化工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3日至20日
关于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建注〔2011〕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7日、18日举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考生可根据相关考试的报考条件和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公用设备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按水利水电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见附件2;其他各专业的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凡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符合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符合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报考条件的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
三、今年我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及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1年6月22日至7月6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白底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7月5日至7日,按属地原则到设区的市建设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报考条件审查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由单位统一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办理报考条件审查手续时,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交“报名表”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基础课考试通过证明及反映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相应专业考试,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历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重考人员,只须提供 “报名表”和“网上交费通知单”、身份证复印件及上年度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
各市建委、绍兴市建管局负责本地区的考试报考条件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收下“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请各市务必于7月14日前将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材料上报到浙江省勘察设计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7月22日至3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2011年9月14日至1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四、各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科学计算器。草稿纸由考场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五、今年我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统一设在杭州。
六、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现将《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及考试相关附件印发给考生,请仔细阅读。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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