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1年化工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3日
粤人考〔2011〕34号
关于2011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现将我省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6月13日9:00-7月8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进入我省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交费确认
交费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各地市考生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交费确认,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考生登陆省人事考试局网站进行网上交费。
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机构决定后公布,各市的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省直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1年7月8日17:00。网上交费完成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与报名相关材料一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考试合格者将来需提交此表。考后系统不再支持下载,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后果自负。省直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自行到省人事考试局提交报名表及相片等相关资料。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省人事考试局上报报名人数汇总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文件后,要在7个工作日内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复核,并将合格人员报名资料送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复核。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和往年相同,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录网站,在“考试法规”栏目内查询有关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发放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的通知》要求,为便于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人员报考专业考试,从2010年起对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人员发放成绩合格通知单,该通知单作为报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审核的必备材料。2010年前基础考试合格人员按原有途径在省人事考试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外省基础考试合格人员须提供所在省考试机构盖章的成绩合格转出证明。请各地市考试机构做好相应审核工作。
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来源:考试大-化工工程师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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