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2年化工工程师合格标准及证书领取
关于公布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础考试
(二)专业考试
2、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100分
二、领证须知:
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基础考试合格证书上面的照片,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打印制作,也不需提交照片。
3、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尚未将合格证书发到我市,目前尚不能确定领证日期。具体领证时间待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将在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上另行通知。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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