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人事考试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
一、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5、16日举行。各地要按照《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准备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专业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管理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见附件4.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五、《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及评分工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须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具体的作答及评分操作按《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及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试与评分办法》(附件5)的规定进行。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各地按试卷交接单(附件15)进行填报后,向阅卷点交接待评试卷,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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