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
2011年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
来源:考试大2012年2月21日【考试大:中国最优秀的考试信息平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规委),福建省公务员局:
一、基础考试
二、专业考试
(二)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规委),福建省公务员局:
一、基础考试
二、专业考试
(二)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60分
三、请各地按照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3月1日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本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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