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广东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来源:广东省建设厅 2012年2月13日【分享考试大 共建考试大】
广州市建委、深圳市规划局,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一、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和认真贯彻《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加强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强化注册工程师在勘察设计中的作用。
三、自2005年4月1日起注册工程师的注册有效期为3年,已办理注册的结构工程师,待现注册有效期满后再重新核算有效期,换发执业专用章。
五、初始注册者,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未超过3年可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超过者须完成本专业每年60学时继续教育。各专业注册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由执业资格注册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广州市建委、深圳市规划局,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一、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和认真贯彻《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加强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强化注册工程师在勘察设计中的作用。
三、自2005年4月1日起注册工程师的注册有效期为3年,已办理注册的结构工程师,待现注册有效期满后再重新核算有效期,换发执业专用章。
五、初始注册者,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未超过3年可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超过者须完成本专业每年60学时继续教育。各专业注册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由执业资格注册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广东省建设厅
来源:考试大-化工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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