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东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材料受理通知(第二批)
2010年广东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材料受理通知(第二批)
来源:考试大2012年2月13日【考试就上考试大,大小考试都不怕】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0〕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我中心将于11月初开始受理第二批初始注册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粤建办许函〔2010〕161号)。
根据各专业委员会的有关要求,提交初始注册材料时还需要提交申请人的相关工作业绩证明(在申报系统上填写不少于3项的内容,并打印A4幅面的“相关工作业绩证明”一张,需单位盖章及本人签字)。
我省第二批办理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9日,请各有关单位及注册人员按时办理。 来源:考试大-化工工程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0〕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我中心将于11月初开始受理第二批初始注册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粤建办许函〔2010〕161号)。
根据各专业委员会的有关要求,提交初始注册材料时还需要提交申请人的相关工作业绩证明(在申报系统上填写不少于3项的内容,并打印A4幅面的“相关工作业绩证明”一张,需单位盖章及本人签字)。
我省第二批办理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9日,请各有关单位及注册人员按时办理。 来源:考试大-化工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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