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复习笔记:房屋评估争议的处理
2014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复习笔记:房屋评估争议的处理
房屋评估争议的处理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
法律责任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4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学习忠告及方法 2014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备考指导:如何培养解题思路
233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233网校房地产经纪人频道或房地产经纪人学习小组,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来源:233网校-房产经纪人责编:hll评论纠错
我是08年毕业的专科文凭,报考条件规定专科工作要满6年才能报考请问如何规避这个问题请高手支...查看全部
房产经纪人协理证和房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一样吗 有什么区别我是天津的,天津的协理证怎么报名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