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1年二级建筑师报名时间为3月8日
琼人社函〔2011〕183号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一、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说明
(二)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建筑结构与设备”、“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4个科目,考试定于2011年5月7日、8日进行(具体安排时间见附件3)。
(四)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有关规定,说明情况如下: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来的2年调整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延长到4个考试年度。
二、首次报名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⑵不具备本文附件1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2.职业实践要求: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⑴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报名时间与方法
㈡首次报考考生的报名方法:
⒉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初审,并在申报表“工作单位审核意见”一栏中做出审核推荐意见。同时出具申报人从事建筑设计专业工作具体年限、有关业绩、有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等方面的证明(无明确的具体意见,只写“同意申报”字样的将不予办理)。推荐意见和证明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在办理资格审查时,申报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⑵与申报表填写内容相符,准确无误反映申报人从事设计工作年限和设计业绩,以及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⒋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审查资格通过后,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办理报考手续、缴交报考费(地点: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联系电话:65375001)。
按要求填写填涂报名表及报名信息卡,粘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相片3张,并提交上一年度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直接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缴交报考费。该类考生须在报名表,报名信息卡规定位置填写填涂本人考试档案号。
全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场设置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2011年4月26日至5月6日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知识题(选择题)科目每科90元;专业作图题每科150元。
来源:考试大-注册建筑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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