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1年一级建筑师报名时间为2月22日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沪人考〔2011〕13号
各有关单位: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http://www.spta.gov.cn)和上海建设交通网(http://www.shucm.sh.cn)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上海市201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文附件1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附件2,可复印使用),以供审查。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3要求执行;
3.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详见《201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附件4)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5年调整为8年。2004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调整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延长到4个考试年度。
四、报名相关事宜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2月22日-3月5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
1.正确输入报名信息。
3.保存报名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1、上海市建峰职业技术学院宝山校区(上海市漠河路800号,近克山路)
联系电话:56603959、56601751
确认点代码:2827
3、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近宁国路口)
联系电话:65399268、65399758转808、831
在外省市参加往年度考试且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按照新考生进行报考,现场确认缴费时还须持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按附件6规定执行。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知识题(选择题)每科60元,作图题每科120元。
(一)作图题草图纸由考试院统一配发,各科作图题考试每位考生配发4张A2草图纸,考后收回。
(三)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
(一)一般在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于本网站“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来源:考试大-注册建筑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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