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士官生辅导员2名。
一、招聘对象
士官生辅导员。
主要岗位职责:承担士官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国防教育及军事理论课教学、军事技能训练等工作。待遇按国家和我省退役(或转业)军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为人正直、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退役(或转业)军人,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副连级及以上职务;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允许报考;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招聘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确认、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学校网站(http://www.hamc.edu.cn/)“公告信息”栏目发布,发布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7月30日。
(二)报名与资格确认
报名和资格确认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从学校网站“公告信息”栏目下载、填写《2019年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士官生辅导员报名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nyzrsc828@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371—62576635。
2.现场报名与资格确认:
时间:2019年7月31日(8:30—16:00)。
资格确认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②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有效期内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③近期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④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⑤本人签名的《2019年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等)。在上级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成绩届时在学校网站“公告信息”栏目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分出名次。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等有关规定。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其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聘期一年,试聘期间按学校考核规定,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咨询电话:0371-62576635
监督电话:0371-62576861(学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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