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有效补充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缺口,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好《雄县“千年大计,教育先行”三年提升计划(2018—2020)》,经新区和县政府研究同意,2019年以人事代理方式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0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额
共招聘教师504名。其中普通高中87名、职教中心40名、初中260名、小学60名(含特教2名)、幼儿园57名。详见附件1:《2019年雄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胜任相应阶段教育教学工作,服从安排;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一般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博士)可放宽到35周岁(1984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本县(含托管三乡镇)户籍且在本县(含托管三乡镇)公办学校(幼儿园)连续代课3年及以上至今在岗,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6.国家重点院校(原985、211范围院校)本科学历应聘人员须在聘用1年内取得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人员需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注: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可以报考幼儿园学段以外的低学段岗位,幼儿园岗位只限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报考。报考普通高中、职教中心、初中各学科和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六个学科教师必须具备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的不限资格证任教学科;
7.2019年7月底前取得与聘用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证书:
(1)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及职教中心文化、艺术、体育等学科教师岗位需取得本科一批(直本)及以上学历证书。
(2)报考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岗位需取得本科(直本)及以上学历证书。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取得本科二批(直本)及以上学历证书。
(4)报考小学岗位需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本县(含托管三乡镇)户籍且在本县(含托管三乡镇)公办学校(幼儿园)连续代课3年及以上至今在岗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5)报考幼儿园岗位需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本县(含托管三乡镇)户籍且在本县(含托管三乡镇)公办学校(幼儿园)连续代课3年及以上至今在岗的,全日制中专学历且取得大专学历。
(6)所有报考使用学历必须是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7)应聘学历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报考小学语文教师的应为文史类毕业生;报考小学数学教师应为理工类毕业生;艺体类毕业生不能报考语文教师和数学教师。
8.因新区政策管控户籍未迁入本县(含托管三乡镇)但配偶(2019年4月30日前取得结婚证)是本县(含托管三乡镇)户籍的参照本县户籍执行;
9.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0.2014——2018年雄县人事代理聘用教师不得报考;
11.在2016——2018年雄县教师招聘各环节放弃聘用资格人员不得报考;
12.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审材料、档案、报到证,逾期不能提交的视为放弃。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网址:公招网www.gongzhao.net。
2.报名时间:7月5日上午9:00——7月11日下午5: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3.资格初审:7月5日上午9:00——7月14日下午5:00。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以微信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7月18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考察环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6.政策咨询电话:0312--5819309;
技术咨询电话:010—68771225、010—68771332。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改革知识等。
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学习辅导用书,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2.笔试时间:7月21日。
3.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4.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5.分学段(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组织。
6.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7.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二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不足二倍的,在未进入面试且服从岗位调剂的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学校间同学科岗位调剂。岗位调剂只进行一次。调剂后,仍不足二倍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计划,直至取消该计划。取消计划涉及到的进入面试人员,调剂到其他岗位。
8.7月25日上午9:00,考生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9.7月26日上午9:00——7月27日下午17:00,进行岗位调剂。岗位调剂原则: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对应岗位序号由小到大对空缺岗位进行补充调剂。
10.7月28日上午9:00,将岗位调剂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于8月4日开始。
2.打印《面试准考证》。考生于8月2日上午9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初定保定)、考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采用说课方式;报幼儿园教师岗位采用说课和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
4.分学段(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组织。
5.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6.设定60分为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报考使用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优先顺序博士、硕士、211院校、本一、本二、本三)、报考使用学历是否师范类专业、报考使用学历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年限较早者、出生时间较早者。
8.查询考试结果及体检安排。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关注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并按通知要求做好体检准备。
六、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3.体检地点及注意事项在报名网站通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主要考核应聘人的报考资格、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1)本人报名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档案;
(4)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科一批(直本)报名的外省生源地人员需提供由当地招生考试部门或本科毕业院校出具的本科一批录取证明;
(6)其他有关材料。本县(含托管三乡镇)户籍按放宽条件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的需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初始学历、提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代课经历证明(见附件2)。
4.考察时间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通知。
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1.此次招聘过程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所有应聘该学段该学科岗位考生的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3.应聘者应按要求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聘用单位与个人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三年,聘期内不得流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5.聘用人员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落实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待遇。
6.高中聘用“211工程”院校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文史、理工类毕业生,按月发放住房补贴,高中每人每月1500元,初中每人每月1000元,原则上连续发放3年,如果新区政策改革待遇提高则不再发放。
九、岗前培训
1.培训时间:8月中下旬,不少于两周时间。
2.培训内容:
(1)《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2)《素质教育观念学习提要(三十条)》解读;
(3)教师专业标准解读;
(4)课堂教学改革基础知识;
(5)班主任及班级管理;
(6)学校安全管理。
3.培训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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