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大力推进一流教育强区建设,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教育人才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面向全国(国家规定不得引进的区域除外)。
二、引进对象
(一)高层次教育人才
1.省市特级教师和省市学科带头人10名,学段学科不限;
2.省市优秀校长及知名教育管理专家人才3名。
(二)紧缺专业教育人才
小学、初中和高中在编教师30名,具体岗位及学科见附件1。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健康状况。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3.学历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和现任教专业相符。
5.年龄条件。高层次教育人才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紧缺专业教育人才年龄在45岁及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对特别优秀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6.高层次教育人才、紧缺专业教育人才必须具备中小学在编教职工身份,其中,紧缺专业教育人才编内任教经历不低于三学年(时间截止2019年7月31日)。
7.高层次教育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省、市级特级教师;
(2)省、市级学科带头人;
(3)省市优秀校长及知名教育管理专家人才。
8.紧缺专业教育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区(市、县)级及以上学科(技术)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等荣誉称号(包括同等及以上级别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其它荣誉称号)。
(2)获得区(市、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赛课(技能大赛)一等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引进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6.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已在青白江区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26日,具体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报名方式
本人可直接到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或通过快递邮寄材料的方式报名。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凤凰大道便民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13楼,青白江区教育局人事科,收件人向老师,电话:028-68936515,邮编610300。邮寄方式报名者,邮戳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0日。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①《青白江区2019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教育人才报名表》(一份);②本人自荐书(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荣誉证书、重要论文以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复审。通过复审的人员方可进入考核面试。通过快递资料方式报名的人员由区教育局电话或短信通知,带上相关资料原件进行现场验证,逾期未参加现场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验证和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应聘教师的考核为试讲加现场答辩的综合考核方式组成,应聘校长及管理岗位的为现场考核答辩。考核成绩将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凡考核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一)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如面试成绩相同,由区教育局确定其他考核办法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进入体检人员由区教育局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三)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的工作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考生面试通知书》向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人事科(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便民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13楼)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对于本人提出复检申请并符合复检条件的考生,由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复检,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区教育局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区教育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引进主管单位将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管理
(一)凡经考察和公示后合格被聘用的人员,区人社局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被聘用的人员,按青白江区“人才新政30条”规定,自来我区公办学校工作之日起,省特级教师每人每月给予“人才津贴”2500元,给予30万元“安居补贴”;省学科带头人、市(地、州)级特级教师5年内每人每月给予“人才津贴”2000元,给予20万元“安居补贴”; 取得中(高)级职称两年以上,曾获市(地、州)级及以上表彰且个人专项赛课获得市(地、州)级及以上奖项的骨干教师,以及市学术(技术)带头人,5年内每人每月给予“人才津贴”1500元,给予10万元“安居补贴”。对聘用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参照“人才新政30条”有关标准,根据实际享受相应档次的“人才津贴”和“安居补贴”。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5年内每人每月给予3000元“人才津贴”;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3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500元“人才津贴”。
(四)公开引进的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凡被正式聘用的人员,高层次教育人才在青白江区教育系统工作未满十年不得申请调动和辞聘,紧缺专业教育人才在青白江区教育系统工作未满六年不得申请调动和辞聘,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教育人才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3622159)
十一、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十二、本公告解释权归青白江区教育局所有。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028-6893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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