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04人公告
一、组织领导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省教育厅领导下,成立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65个,招聘计划104名,其中管理岗位7名,专业技术岗位97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hunang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1)应聘01-15岗位:
2019年7月2日至7月14日(上午8:30-下午5:30)。
(2)应聘16-65岗位:
2019年7月2日至7月7日(上午8:30-下午5:3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unangy.com)“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专栏,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对应报考岗位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原件,包括: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各阶段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证、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进行的验证报告、职称证、职业资格证、技能等级证、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等,未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
(2)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8月30日前取得。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教务系统下载的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毕业证的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中共党员身份的,应提交由组织关系隶属的基层党组织开具党员身份证明,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
(4)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工作经历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民营企业和单位工作经历提供劳动合同)。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9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应聘01-15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考核的时间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2.应聘16-65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1)应聘01-15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应聘16-65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01-15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主要考核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科研水平以及社会服务能力。
(2)应聘16-42岗位:采取笔试和试讲(含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入围试讲(含面试)环节。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含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3)应聘43-55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入围面试人选。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4)应聘56-64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5)应聘65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3.关于笔试、试讲、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及文字表达等能力,总分100分。
应聘16-42、56岗位:主要内容为与岗位专业相关理论知识;
应聘57-62岗位:主要内容为申论和高校管理相关知识;
应聘63-64岗位:主要内容为学生管理相关知识。
(2)试讲:主要测评应聘者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展示在专业和专业方向上的相关教学技能,总分100分。
(3)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者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展示在专业和专业方向上的相关操作技能,总分100分。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评应聘者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总分100分。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应聘01-15岗位:考核通过人员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员。
(2)应聘16-64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或面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3)应聘65岗位: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946144、82946121(组织人事处)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18397331446
举报电话:0731-82946125(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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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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