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县2019年起实施银龄讲学计划,现就招聘银龄讲学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讲学,帮助农村学校提升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发挥退休教师引领示范作用,为农村学校提供智力支持,缓解农村学校优质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矛盾,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募人数
2019年我县拟招聘2名银龄讲学教师(华严小学、贾营小学各1名)。
三、实施方式
银龄讲学计划实施工作坚持“中央领导、省级统筹、市县实施、整体规划、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指导思想, 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组织,具体按照“省级统筹、市县组织、学校使用、岗位管理”的方式分级分层实施。
四、招募对象及条件
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要求:
1.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
2.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3.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丰富;
4.招募教师年龄一般要求在65岁以下(195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职称在中级以上,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五、招募程序及方式
1.发布招募公告。7月5日前,在宁陕县政府网站发布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公告。
2.自愿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0日,志愿参加银龄讲学计划的教师在县教体科技局人事股报名,一名教师只能申报一个银龄讲学计划岗位。报名时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任职资格证、近六个月体检表、荣誉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资格审查。7月11至12日,县银龄讲学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遴选。7月20日前,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遴选。遴选采用量化赋分的方式进行,按照学历、职称、退休前三年年度考核,退休前三年教学成绩、退休前五年获得的荣誉进行量化赋分,依据总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员(量化赋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
5.公示。7月25日前,在宁陕县政府网站公示拟聘教师名单。
6.签订服务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时间到县教体科技局报到,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逾期不报到或不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所形成的缺额按量化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7.到岗任教。8月下旬,银龄讲学教师依照服务协议上岗任教。
六、相关要求
(一)做好服务保障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及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中央财政安排了银龄讲学教师财政专项工作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万元,主要用于向银龄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等方面。受援学校要为银龄讲学教师积极落实工作岗位,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提供必需的教学和生活条件。县教体科技局将充分听取银龄讲学教师和受援学校双方的意见和要求,协调解决讲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日常服务工作。积极协助银龄讲学教师按本人医疗关系和保险等有关规定报销因病因伤产生的医疗费用。
(二)实行岗位管理
实行岗位管理,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教师连续讲学。县教体科技局与拟聘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及教学能力与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对其进行跟踪考核,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解除银龄讲学服务协议。
联系人:高锦标 电话:0915-682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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