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区委党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满足新形势下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赣县区内公开选调3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资格审查、笔试、试讲、体检、考察等,择优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1.选调岗位:区委党校事业编教师。
2.选调名额:男教师岗位2名,女教师岗位1名。某岗位人员不足时,选调计划可相互调剂。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 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4. 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年度内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其他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5.专业要求,专业不限。下列专业优先考虑,即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公共管理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历史学类、工商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6.身体健康,年龄要求为198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2019年7月2日开始在赣县区人民政府网等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19年7月2日起至2019年7月15日18:00止。视报名情况,可酌情延长。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地点在区委党校办公室(综合大楼三楼),电话:0797-4522185。
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3.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应选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应选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赣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后续所有公示公告事项均在此媒体进行公示公告。
(三)笔试(基础分为100分)
1.内容:马克思主义理论、区情、时事政治、文学基础知识等,并含考生写作能力测试内容。
2.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4.试讲入闱确定:按选调岗位职数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并列者一并列入),若笔试人员低于选调岗位数5倍时,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试讲环节。入闱试讲人员名单在赣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布。
(四)试讲(基础分为100分)
1.命题试讲,试讲内容为政治理论和党课,主要测试应试者授课能力。
2.应试者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封闭现场,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
3.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按笔试成绩的40%与试讲成绩的60%之和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进入体检环节的男教师少于3人,女教师少于2人时,其总成绩需不低于合格线70分,否则将该选调计划调剂至另一岗位,若另一岗位无相应人选,则取消该选调计划。体检参照人民教师的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核程序。成立考察考核小组,制定考察考核方案,对考察考核对象的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考核。
(七)确定和公示。根据考察考核结果由选调党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依据选调指标初步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在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办理试用手续。
(八)办理选调手续。被试用人员通过6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党校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赣县区选调党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调党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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