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特殊教育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19年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需求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人数
智障专业2人、聋哑艺术1人。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政治素质要求:热爱特殊教育,关爱残疾学生,重德守纪。
2、年龄及学历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持有相对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4、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康复治疗专业取得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特校教师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及地点:
从2019年7月5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1日18:00时。报名地点:应城市教育局人事股
2、报名方式:
考生到应城市教育局人事股如实填写《应城市2019年招聘特校教师报名登记表》;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报名时缴纳面试费每人50元。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将同步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加入特校教师招聘QQ群,便于联系)。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合格者将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2张;
(3)2019年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审查时还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
(三)考试
根据特殊教育的特殊性,采取综合考核(专业、综合素质测评)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合格分数线以下人员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招聘计划1: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同时执行本职业岗位的特殊要求。体检中身体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聘对象,出现名额空缺,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考核
考核由教育局负责组织,主要考核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其资格条件。
考核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不递补。
(六)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将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在应城市政府官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按程序为聘用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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