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大田县招聘研究生学历高中专任教师6人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8月12日至2001年8月12日之间出生),性别不限;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及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其他条件
1.所有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书等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2.本次招聘岗位均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员取得的研究生学历专业必须与所报考的岗位专业一致。
5.报考人员所取得的学历和学位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5.每名报考人员限定报考一个岗位。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二、政策待遇
1.本次招聘新任教师学校给予提供住房。
2.根据《中共大田县委办公室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田委办〔2018〕27号),新任教师除享受事业单位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试用期满1年,需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给予每人一次性购房补贴5万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2.时间:2019年8月12日—8月23日。
3.地点: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90号)。
(二)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2张。
3.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提供具有人事决定权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证件提供不齐全者,一律不予报名。
5.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初审
由大田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通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报名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面试人选。
五、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片段教学(15分钟)。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面试成绩应达70分及以上。若竞聘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应聘者面试成绩相同,则报经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
按面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体检入围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同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
面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工作(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考核方式主要为调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等,同时由户籍所在地县纪检监察、政法、卫健等部门进行协审。若出现考核不合格者,从面试、体检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用
本次招聘的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制,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并按程序经审核后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占财政核拨事业编制,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征入兵役除外),按未满的服务年限缴交违约金。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否则视为弃权。拟聘人员弃权造成岗位空缺的,聘用单位可从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
本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人大、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编制和人事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监督电话:0598-7263139(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本方案由大田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相关信息可登陆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atian.gov.cn)查阅,咨询电话:0598-7222650。(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邮箱:dtjyjrs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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