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兴国县中小学教师考试选调201人公告
一、考试选调计划
1.县直中小学考试选调计划
(1)县直小学教师30人:
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6人、科学2人、思想品德2人、音乐2人、体育4人(其中男性不少于2人)、美术1人、计算机1人。
(2)县直初中教师70人:
语文15人、数学12人、英语12人、物理4人、化学4人、生物4人、政治4人、历史4人、地理4人、体育2人、计算机2人、音乐2人、美术1人。
(3)将军中学初中部教师6人:
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
(4)原借用人员单列入编选调30人:入编选调不分学科,报考学科与同类别选调学科,录取按综合折算后的成绩排名(原借用在进修学校或局机关的,可以报考参加入编选调,录取后入编单位为县直中小学校)。
2.县城周边乡镇中小学考试选调计划20人
(1)列宁学校初中教师12人:
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1人、化学2人、生物1人、政治1人、地理1人。
(2)高兴中学教师(兴国四中初中部)8人:
语文3人、数学2人、英语2人、政治1人。
3.农村初中紧缺学科考试选调计划45人:数学15人、物理10人、生物10人、化学10人。
二、选调办法
1.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类岗位统一实行闭卷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计划择优录取及选择岗位。
2.分类填报志愿。中小学教师选调考试按学科填报志愿,按志愿顺序优先录取(每人可最多填报三个志愿)。
3.原借用人员参加入编选调考试,按参加选调考试的学科综合折算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根据《兴国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凡参加选调择岗在新单位的教师须工作满三年后才可以调动。
5.凡发现瞒报、虚报、提供虚假证明参加选调考试的,取消当年选调考试成绩,且下年度不得参加选调考试。凡在选调考试中发现有代考、夹带、抄袭、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取消当年考试成绩,认定其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凡在选调过程中有诬告、恶意不实举报或无故上访闹事的,认定其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两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参加选调考试人员必须是本县在编在岗教师(原已审批同意借用在本系统或本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视为在编在岗,下同),教龄(指实际任教年限,不含代课、见习生顶岗期间教龄,时间计算至2019年9月,下同)符合具体岗位要求。
2.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师德良好,服从学校管理,农村小学教师近5年内有1年及以上村小任教经历或村小教学点支教经历,农村初中教师近5年内有1年及以上班主任经历,本学年按规定完成学校布置的最低工作量,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合格以上,并经现任教学校审核同意其参加选调报考。
3.所任教的学科的教学质量在中等以上(初中和中心小学本校比较,村小全乡比较,由任教学校在书面证明中注明排名班级总数及排名):(1)属毕业班的以中考、小考成绩为依据,非毕业班的以本学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2)教学质量排名,以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三项加权综合排位为准。(3)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或小学思品等学科以工作量考核,不作成绩要求。(4)产假或短期病假人员按休假前一学年成绩计算。
4.各农村学校审核教师参加选调考试资格时,要分学科进行审核和排队,并且该学科教师同意报考和申请调出的比例不得超过本校该学科所有教师总数的1/3。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各类选调考试:
(1)两年内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立案审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两年内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违纪事件、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直接责任人;
(3)两年内年度考核不合格或2018-2019学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4)《兴国县2018—2019学年度初中小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兴教科体发【2019】1号)奖惩条款中所列对象。
(二)各岗位具体条件:
1.报考县直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本县农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教龄5周年及以上;
②中专(中师)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④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符(以毕业证书为依据,下同),或与现任教学科相同(以学校书面证明为依据),或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同(以教师资格证为依据)。其中,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教师的,其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须与报考学科相同。
2.报考县直初中教师、将军中学初中部教师和列宁学校初中部、高兴中学(兴国四中初中部)教师岗位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本县农村初中在编在岗教师,教龄5周年及以上;或县直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教龄5周年及以上;
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④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符或与现任教学科相同或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同。其中,报考初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教师的,其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须与报考学科相同。
3.报考农村初中紧缺学科教师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本县农村小学正式在岗教师(含特岗、三支一扶),教龄(本县服务年限)1周年及以上;
(2)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符或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同。
4.报考原借用人员入编选调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原借用在本系统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教龄3周年及以上;
(2)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
(3)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符,或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同,或与现任教学科相同。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26日上班时间,7月26日下午5∶30截止报名。
2.报名地点:县教科体局院内进修学校新培训大楼五楼会议室。
3.报名须带材料:
(1)单位介绍信(按下发样式打印,用钢笔如实填写,其中有关教学质量情况须由本校教务主任填写,介绍信所填全部内容由校长审核把关且亲笔签名,属原借用人员的,须编制学校和借用学校同时盖章签字)。将军中学借用教师,在合同聘用期内的不得报考,已解除聘用合同的,由原单位出具报考证明,并提供将军中学出具的解除聘用合同证明。
(2)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免冠二寸彩色近照2张。
(4)考务费每人100元。
4.发放准考证时间:2019年7月30日上午12:00前到原报名处领取。
五、考试有关事项
1.笔试内容:教学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中小学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新课程标准(小学、初中、高中教师为相应学科层次的最新版课程标准)、教学法及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小学教师为初中知识水平;初中教师为高中知识水平;高中教师为高考知识水平。笔试总分100分,其中:教师教学基础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
2.笔试时间:2019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兴国三中。
六、录取与公示
1. 根据志愿及学科选调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选调名单(其中如果县直小学体育教师男性少于2人,则分男、女性别从高分到低分单列顺延至男性2人、女性2人为拟录取选调名单),同等分数下,依次按第一学历、年龄较高者顺序优先录取(凡低于该学科平均分60%的人员,不予录取)。
2.县直中小学教师(含借用人员)参加选调考试,因录取而产生的教师缺额,按“减一补一”的原则增加到县直小学、初中相应选调学科计划(原借用人员录用为入编选调考试的,不计算缺额)。其他学科没有选调计划,相应增加下学年该学科选调计划。
3.因今年潋江镇小学、长冈小学、埠头小学没有选调计划,长冈乡、埠头乡小学教师(含原借用人员)参加选调考试,因录取而产生的教师缺额,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减一补一”的原则,缺额1-3人,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顺序增加计划(循环类推)。
4.列宁、高兴中学和将军初中部教师岗位如报考人数小于选调计划,从报考县直初中相应学科岗位且服从调剂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补录。
5.原借用人员参加选调考试,同时参加县直中小学同类别同学科教师选调计划,即:如未能录取县直中小学选调计划的,可参加“原借用人员入编选调”计划录取。
6.因“原借用人员入编选调考试”考生报考的类别及学科不同,将笔试成绩折算后再排名,笔试折算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折算成绩=折算系数×个人笔试成绩。
折算系数为参加考试全体考生的有效成绩(去掉低于平均分60%的畸低分,下同)的总平均分与参加相应类别相应学科考试考生的有效成绩的平均分的比例,公式为:
折算系数=全体选调考生的总成绩平均分÷该类别该学科考生总成绩平均分。
7.拟录名单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兴国发布”“兴国教科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录用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有异议并经领导小组调查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因其取消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空缺,不予进行递补,转入下一年选调计划。
七、组织领导
成立兴国县中小学教师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曾森,副组长:谢燕九,下设办公室于县教科体局,由庄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选调考试工作在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教科体局具体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兴国县中小学教师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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