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南泸西县第二中学空岗教师竞聘12人公告
一、成立空岗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奎中华 泸西二中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刘文龙 泸西二中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
张瑞洪 泸西二中副校长
闵 俊 泸西二中副校长
钱绕芳 泸西二中副校长
李德文 泸西二中副校长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办公室,由刘文龙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2019年学校空岗竞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实施。
二、空岗设置
泸西二中设空岗12个。其中,语文教学岗位2个,数学教学岗位2个,英语教学岗位1个,物理教学岗位1个,
化学教学岗位1个,生物教学岗位1个,政治教学岗位1个,地理教学岗位1个,体育教学岗位1个(限男),计算机教学岗位1个(限男)。
三、竞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忠于职守,为人师表,事业心强。
(二)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新录用乡镇工作人员调动纪律的通知》和《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从严把握执行新录用乡镇工作人员调动纪律的通知》要求,县内乡镇教职工申请调入城区学校的,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四项目”人员录用为乡镇事业人员后,在“四项目”岗位工作的时间不计算为乡镇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以2019年9月为止进行计算。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竞聘岗位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七)竞聘者须是我县在职在编教师。
(八)竞聘者须有担任班主任或教研组长经历,且近三年至少有一年从事原学校一层次教学经历。
(九)竞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参与竞聘,且有近三年该岗位的教学成绩。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参加竞聘。
1. 受过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2. 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坚持工作的。
3. 上一次调动在调入单位工作不满3年的。
4. 不符合竞聘岗位设置的任职条件的。
5.不能担任班主任工作或教研组长工作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竞聘考核办法
竞聘考核由笔试、面试和近三年工作实绩三部分组成,总分100分。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占比20%;面试满分100分,形式为讲课,内容由设岗学校确定(同一学科同一个课题),占比70%;近三年工作实绩满分100分,占比10%。(①按近三年学年末统测教学成绩在全县(小学在全镇)同层次平均分名次计分,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第四名70分,第五名60分,第六名50分)。②担任班主任或教研组长5年及以上得5分,4年得4分,依次递减)。最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70%+近三年工作实绩×10%。按照最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学校不予聘用)。
五、竞聘程序
(一) 报名:
1. 时间:2019年7 月 28 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
2. 地点: 泸西二中学校办公室。
3. 所需材料:报名时递交《2019年泸西县空岗教师竞聘报名表》一式二份、《诚信竞聘承诺书》,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计算机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近三年履职考核证书,近三年教学成绩证明【学生人数、总分、平均分、乡镇名次等(须学校盖章认可)】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二份,复印件和成绩证明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考核程序:
1. 笔试
(1)时间: 2019年8 月 1日上午8:30开始考试(语文150分钟,数学、英语120分钟,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体育、计算机90分钟)。
(2)地点:泸西一中教学楼。
(3)阅卷地点:泸西一中教学楼。
2. 面试
(1)时间:2019年8 月 2日上午7:30参聘教师到泸西二中考点办公室抽签确定讲课顺序。
(2)地点:泸西二中。
3. 工作实绩考核时间:2019年 7月29 日—30日。
(三)公示:
竞聘考核结束后,将竞聘教师的考核成绩在泸西二中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8月3日—9日)。
(四)聘用:
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根据竞聘方案中的空岗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学校不予聘用),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通过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六、调动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根据《关于工作调动变更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有关问题暂行规定》(云人职发〔1996〕87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调动后,须降低岗位等级试用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学校岗位情况,按有关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七、工作纪律
(一)参与竞聘考核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州有关考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纪律制度。
(二)考评委及工作人员与空岗竞聘教师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必须按规定进行回避;同时,考评委之间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若抽签在同一考场,必须主动提出回避。
1. 夫妻关系;
2.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 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三)考生和考试相关人员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四)人员调动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实施,坚决防止和杜绝拉关系、个人决定等不正之风。对不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调入人员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接到调动通知后,要在规定期限内报到,同时迁转行政、工资等关系,是党(团)员的还需要迁转党(团)关系。
八、相关工作要求
(一)工作监督
为保证竞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充分体现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人大、政协、组织、纪检、人社、保密、公安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竞聘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全程指导、监督我校开展空岗竞聘工作。
(二)试题编制
学校成立试题编审小组,成员由1名校级领导和1名中层干部组成。出题人员由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具有保密意识的学校教师担任,试卷分学科制作,每学科由2人组成。试题解密前出题教师必须封闭管理,不得与外界联系。
(三)试题保管和运送
试卷编制完成须装袋密封,并于开考前1小时送达考点办公室,于开考前10分钟向考生当众启封,考试结束后试卷需密封装订按保密要求保管。
(四)监考员、阅卷员和评委的产生
笔试考场设监考员两名,面试考场设评委7名、监督员2名,面试评委须在监督领导小组的监督下,从学校骨干教师中提前40分钟现场差额抽签产生,抽签人数须在实际人数的1.5倍以上。
九、其它事项
(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本方案的条款如与上级文件精神相冲突,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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